功能主治:1、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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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屈肝素钙。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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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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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48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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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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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次1mg/kg,每天2次。静脉注射:必要时可予负荷剂量30mg静脉注射。 2、动脉注射:按体重1mg/kg给药,于动脉导管中注入,可防止体外循环凝血。如患者有严重出血危险(特别是在手术前后透析)或有进行性出血症状时,每次透析可按0.5mg/kg或0.75mg/kg给药。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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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那屈肝素禁用于下列情况: (1)对那屈肝素或那屈肝素注射液中任何赋形剂过敏。 (2)有使用那屈肝素发生血小板减少的病史(参见【注意事项】)。 (3)与止血异常有关的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风险的增加,不是由肝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除外。 (4)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如活动的消化性溃疡)。 (5)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6)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7)接受血栓栓塞疾病、不稳定心绞痛以及非Q波心肌梗塞治疗的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2、一般不适宜在下列情况中使用本药: (1)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2)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3)未控制的高血压。 3、一般不能同以下药物共同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1)乙酰水杨酸(镇痛、解热剂量)。 (2)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 (3)右旋糖酐。 (4)噻氯匹啶。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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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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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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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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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举如下: 使用下列惯例将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进行分类: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和<1/10,不常见≥1/1000和<1/100,罕见≥1/10,000和<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非常常见:不同部位的出血,尤其是那些还合并其他危险因素的患者(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 罕见: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见【注意事项】),血小板增多症。 非常罕见:嗜酸细胞过多症,治疗终止后可逆。 2、免疫系统异常: 非常罕见:超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和皮肤反应),类过敏反应。 3、代谢和营养异常: 非常罕见:与肝素诱导的醛固酮抑制有关的可逆性高钾血症,尤其是那些合并危险因素的患者(见【注意事项】)。 4、肝胆系统的异常: 常见: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 5、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非常罕见:阴茎异常勃起。 6、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罕见:皮疹、荨麻疹、红斑、搔痒症 非常罕见:皮肤坏死(通常出现在注射部位)(见【注意事项】)。 7、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的情况: 非常常见:注射部位的小血肿。 8、在某些病例中,可以见到硬结的出现,这并不是肝素引起的囊。这些硬结通常数天后消失。 常见:注射部位反应。 罕见:注射部位发生钙质沉着。 9、钙质沉着更常见于钙磷乘积异常的患者中,如在某些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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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尚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哺乳期妇女。 2、那屈肝素钙不可与其他注射剂或静脉输注液混合。 3、注射的理想部位是患者卧床时前侧或背侧腹壁中央的皮下组织,注射应左右两侧交替进行。注射前不可推或拉注射活塞,以免剂量不准或注射部位出现血肿。 4、过量注射可引起出血.可用鱼精蛋白中和。鱼精蛋白1mg可中和那屈肝素钙1mg抗凝血因子Ⅱa的作用。高剂量的鱼精蛋白不能全部中和抗凝血因子Ⅹa(最多60%),但仍可保持其抗血栓形成的作用。 5、那屈肝素钙不宜肌内注射。鞘内/硬膜外麻醉时使用那屈肝素钙,可引起长时间或永久性麻痹的脊柱内出血,发生的危险会因术后置留硬膜外导管而增加。仔细监护患者以防发生脊柱和硬膜外出血,发现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应立即停药。 6、鉴于不同的低分子肝素并不等效,在同一疗程中不使用不同的产品。 7、那屈肝素钙开瓶后使用时间不宜超过24h。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