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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塞膦酸钠

利塞膦酸钠

处方药 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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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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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塞膦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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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塞膦酸钠
利塞膦酸钠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塞膦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234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低钙血症患者。 3、30分钟内难以坚持站立或端坐位者。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 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注意事项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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