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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塞膦酸钠

利塞膦酸钠

处方药 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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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塞膦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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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塞膦酸钠
利塞膦酸钠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塞膦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234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低钙血症患者。 3、30分钟内难以坚持站立或端坐位者。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 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注意事项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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