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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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氨己酸锌。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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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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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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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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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氨己酸锌片、醋氨己酸锌胶囊: 口服,一次0.15-0.3g,一日三次,饭后服用。十二指肠溃疡治疗四周为一个疗程,胃溃疡治疗六周为一个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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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早孕期妇女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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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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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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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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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有头晕、恶心、呕吐、便秘等,但都不影响治疗。 2、偶见ACT轻度升高,但与本品关系尚不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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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四环素类同时服用时会抑制后者的吸收,所以不宜二者同时服用。若治疗需要,应间隔一定时间分别服用。长期连续服用本品,应该考虑可能影响血铜。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