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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非处方药 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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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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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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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聚乙烯醇滴眼液
聚乙烯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97

国药准字H200649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初始剂量5mg,必要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不超过30mg。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副作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口干、嗜睡、心悸、胸痛、发热、肌肉疼痛、腹泻、消化不良等。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避免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合用;5. 服用后如出现胸痛、气短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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