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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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巴唑。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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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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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71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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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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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口服: (1)高血压、胃肠痉挛:一次10-20mg,每日3次。 (2)神经疾患:一次5-10mg,每日3次。 2、滴眼液:首次点眼一小时4次(每隔15分钟点1次,各眼一滴,闭目5-10分钟)后查视力对比,以后每日4—6次,每次各眼一滴,坚持用药7-14天,以巩固提高疗效。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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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单疱病毒感染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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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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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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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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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剂量时可引起多汗、面部潮红、轻度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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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应明确假性近视诊断。 2、在用本品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的建立。 3、在疗程期内不应间断用药。 4、本品无散瞳作用,点眼后即可看书学习。 5、本品遇低温如有结晶析出,加温溶化后即可使用。 6、定期检查视力,根据矫正情况调整用药。 7、与其它滴眼液联合使用时,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 8、如遇特殊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9、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