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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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巴唑。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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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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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71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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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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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口服: (1)高血压、胃肠痉挛:一次10-20mg,每日3次。 (2)神经疾患:一次5-10mg,每日3次。 2、滴眼液:首次点眼一小时4次(每隔15分钟点1次,各眼一滴,闭目5-10分钟)后查视力对比,以后每日4—6次,每次各眼一滴,坚持用药7-14天,以巩固提高疗效。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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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单疱病毒感染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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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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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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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剂量时可引起多汗、面部潮红、轻度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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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应明确假性近视诊断。 2、在用本品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的建立。 3、在疗程期内不应间断用药。 4、本品无散瞳作用,点眼后即可看书学习。 5、本品遇低温如有结晶析出,加温溶化后即可使用。 6、定期检查视力,根据矫正情况调整用药。 7、与其它滴眼液联合使用时,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 8、如遇特殊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9、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入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