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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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磺乙胺。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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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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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034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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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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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酚磺乙胺片: 口服。成人一次0.5-1g(2-4片),儿童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 注射用酚磺乙胺/酚磺乙胺注射液: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用灭菌生理盐水2ml溶解后使用,也可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 1、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肌内注射的浓度不能超过0.1g/ml。 2、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 3、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脉或肌内注射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或遵医嘱。 酚磺乙胺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给药。 1、治疗出血:静脉滴注,一次0.5g(1瓶),一日2-3次。 2、预防手术出血:术前15-30分钟滴注0.5g(1瓶),必要时2小时后再重复滴注0.25g(半瓶),每日总量0.5-1.5g(1-3瓶)。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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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急性卟啉症患者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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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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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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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有恶心、头痛、皮疹、暂时性低血压等,偶有静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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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已酸注射液混合使用。 2、血栓栓塞性疾病(缺血性卒中、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或有次病史者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得与碳酸氢钠注射液配伍使用,以免引起变色反应。 5、勿与氨基酸混合注射,以免引起中毒。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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