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查看说明书
血康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肿节风。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36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