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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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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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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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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肿节风。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36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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