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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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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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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康颗粒
血康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肿节风。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36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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