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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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甘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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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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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4 |
国药准字H120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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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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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溶液:1%溶液舌下给药,一次0.05-0.1ml,一日2ml。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1-2片),一日0.3~0.6g(3-6片);极量:一次0.5g(5片),一日1.0g(10片)。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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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心肌梗塞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还禁用于使用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的患者,后者增强硝酸甘油的降压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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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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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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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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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 2、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 3、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4、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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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 2、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舌下含服用药时患者应尽可能取坐位,以免因头晕而摔倒。 3、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 4、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 5、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 6、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 7、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知是否引起胎儿损害或者影响生育能力,故仅当确有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亦不知是否从人乳汁中排泌,故哺乳期妇女静脉用药时应谨慎。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过量可引起严重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心悸、循环衰竭导致死亡、晕厥、持续搏动性头痛、眩晕、视力障碍、颅内压增高、瘫痪和昏迷并抽搐、脸红与出汗、恶心与和呕吐、腹部绞痛与腹泻、呼吸困难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
1. 避免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喹诺酮类或林可霉素等药物合用;2.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避免过量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