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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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甘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1种非必需氨基酸——精氨酸和5种维生素。(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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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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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4 |
国药准字H200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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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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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溶液:1%溶液舌下给药,一次0.05-0.1ml,一日2ml。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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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心肌梗塞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还禁用于使用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的患者,后者增强硝酸甘油的降压作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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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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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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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 2、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 3、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4、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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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 2、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舌下含服用药时患者应尽可能取坐位,以免因头晕而摔倒。 3、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 4、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 5、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 6、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 7、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知是否引起胎儿损害或者影响生育能力,故仅当确有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亦不知是否从人乳汁中排泌,故哺乳期妇女静脉用药时应谨慎。 9、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过量可引起严重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心悸、循环衰竭导致死亡、晕厥、持续搏动性头痛、眩晕、视力障碍、颅内压增高、瘫痪和昏迷并抽搐、脸红与出汗、恶心与和呕吐、腹部绞痛与腹泻、呼吸困难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
1.未满7岁的婴幼儿须在医生指导监督下服用。 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 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哟品种含维生素B2的缘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