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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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丁脲。 |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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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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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150 |
国药准字Z2202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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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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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常用量一次0.5g,一日1-2g。 2、开始在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服0.5g,也可0.25g,一日三次,于餐前半小时服。 3、根据病情需要逐渐加量,一般用量为每日1.5g,最大用量每日3g。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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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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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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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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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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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用药量应减少,不宜用长效制剂。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