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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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丁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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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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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150 |
国药准字H1302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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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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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常用量一次0.5g,一日1-2g。 2、开始在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服0.5g,也可0.25g,一日三次,于餐前半小时服。 3、根据病情需要逐渐加量,一般用量为每日1.5g,最大用量每日3g。 |
1. 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2. 特发性耳鸣者,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 间歇性跛行,每日10~20mg。4. 偏头痛预防,5~10mg,每日2次。5. 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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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 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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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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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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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颤)等。 |
本品是一种钙通道阻断剂。能防止因缺血等原因导致的细胞内病理性钙超载而造成的细胞损害。本品具有:1缓解血管痉挛,对血管收缩物质引起的持续性血管痉挛有持久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基底动脉和颈内动脉明显,其作用比脑益嗪强15倍;2前庭抑制作用,能增加耳蜗小动脉血流量,改善前庭器官循环;3抗癫痫作用,本品可阻断神经细胞的病理性钙超载而防止阵发性去极化,细胞放电,从而避免癫痫发作;4保护心肌,明显减轻缺血性心肌损害;5氟桂利嗪尚有改善肾功能之作用,可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另外本品还有抗组织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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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用药量应减少,不宜用长效制剂。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 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