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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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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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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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4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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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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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0.5-0.75g(2-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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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胃肠道出血以及对乙酰水杨酸、水杨酸、咪唑衍生物过敏的患者。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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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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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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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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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胃肠功能紊乱、眩晕和凝血时间延长等不良反应。偶有出血现象,有过敏史患者可出现皮疹、鼻塞、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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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后期禁用,其他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