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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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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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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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45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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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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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0.5-0.75g(2-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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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胃肠道出血以及对乙酰水杨酸、水杨酸、咪唑衍生物过敏的患者。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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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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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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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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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胃肠功能紊乱、眩晕和凝血时间延长等不良反应。偶有出血现象,有过敏史患者可出现皮疹、鼻塞、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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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后期禁用,其他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