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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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咪唑。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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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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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45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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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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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0.5-0.75g(2-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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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胃肠道出血以及对乙酰水杨酸、水杨酸、咪唑衍生物过敏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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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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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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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胃肠功能紊乱、眩晕和凝血时间延长等不良反应。偶有出血现象,有过敏史患者可出现皮疹、鼻塞、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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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后期禁用,其他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