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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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酒石酸吉他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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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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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970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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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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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先用少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然后在稀释到需要浓度。 2、成人,一次0.2-0.4g,一日2-3次。小儿,一日0.2g或酌减,分2-3次给药。 3、静脉注射时,浓度不得大于2%即20万单位,将1次用量溶于10-2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缓慢推注(急速静注,有时出现恶心、腹痛、血压下降、休克症状等),注射速度应不少于5分钟,以免产生静脉不适。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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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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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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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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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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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应做药物过敏测定,阳性反应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荨麻疹病史或过敏反应体质者慎用。 3、遵守本品“用法用量”规定,不得随意加量。 4、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如发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遵医嘱。 5、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6、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7、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 8、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9、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尿儿茶酚胺、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但孕妇应用时宜权衡利弊。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期间应停止授乳。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