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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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 |
盐酸洛哌丁胺。化学名: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 分子量:46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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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方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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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54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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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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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温开水冲服。 2、1-9岁小儿,每8小时1.5-3mg/kg,每日剂量不超过150mg。 3、9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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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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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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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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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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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
1.药理学本品为阿 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阿 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2.毒理学对犬进行12个月和对大鼠进行18个月的洛哌丁胺长期毒理学研究显示,在剂量增至5mg/kg/day(3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40mg/kg/day(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时分别出现一些体重增量减少和食物消耗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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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小儿制剂。 2、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3、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4、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5、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2)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率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3)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