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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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篇含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布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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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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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25 |
国药准字H2007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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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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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通常体重大于50公斤者,每次2片,每日一次,连续用药到细菌阴转,临床症状获最大程度改善为止,或遵医嘱。 |
口服,每次服0.15g-0.3g;每日1次。推荐剂量: MAC感染:0.3g,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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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异烟肼、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国外临床研究表明: 利福布汀胶囊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利福布汀组有16%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停止治疗,而安慰剂组为8%。 停用利福布汀的主要原因有: 皮疹(4%)、胃肠道耐受性差(3%)、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2%)。 下表列出在利福布汀治疗患者中,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利福布汀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综合分析临床研究中得到的数据,利福布汀可能是引起下列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尽管这些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1%): 流感样症状、肝炎、溶血、关节痛、肌炎、胸部紧迫或疼痛并伴有呼吸困难、皮肤变色。 在服用利福布汀的患者中,以下不良反应事件出现了一例或者更多,但是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病源学规律:癫痫发作、皮肤感觉异常、失语症、思维混乱、心电图非特异性T波变化。 据报道,当口服利福布汀剂量达到1050-2400mg/天时,观察到了全身的关节痛和眼色素层炎。停药后这些不良反应消失。 下表列举了临床试验中被认为是实验室异常的试验数据发生的比例。(详见说明书) 包括如下列出的毒性等级: 1所有值>450U/L 2所有值>150U/L 3所有血色素值<8.0g/dL 4所有WBC值<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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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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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尚无充分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但在使用利福布汀进行的动物研究实验中,可观察到利福布汀导致胎儿骨骼异常、生育能力降低。因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并不常常预测人的反应,在孕妇中使用利福布汀对婴儿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清楚利福布汀是否经人乳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而对哺乳婴儿产生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体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 儿童用药:利福布汀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还未建立,有限的临床资料显示儿童的不良反应种类跟成年人相似,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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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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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资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每日或间断服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 *轻微、自限性的皮肤反应。典型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皮疹、较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并不常。 *胃肠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和腹泻。曾有利福平治疗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应监测肝功能。 *可发生血小板减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与利福平间歇治疗有关,如有紫癜发生,立即停药,则紫癜可消失,若出现紫癜后继续用药,有报道引起脑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水肿、肌无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疗期间也有少数病人发生。 下列反应常发生于利福平间歇治疗期间,很可能与免疫有关: *流感样综合症包括发热、寒战、头痛、头晕和骨痛等症状发作,常见于间歇治疗后第3~6个月。发生频率不一,若利福平剂量<25mg/kg,每周给药一次者的间歇发生率可达50%。 *气短和喘鸣。 *血压降低和休克。 *急性溶血性贫血。 *急性肾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肾小管坏死或急性间质性肾炎所致。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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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任一成份均可致肝功能损害,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功能。 利福平:肝功能受损患者仅在必须时才服用本品,且应在严密医学监测下谨慎用药,密切监测肝功能特别是SGPT和SGOT,在治疗前应检查肝功,然后,治疗期间每2~4周复查一次,如有肝细胞受损征象出现,应立即停用利福平。 某些病例在利福平治疗早期,由于利福平和胆红素在肝细胞水平上竞争排泄通道,可发生高胆红素血症。个别报道认为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增高本身并不是中断治疗的指征。然而,重复检测仍增高者。应结合病人临床情况考虑停药。 因为利福平间歇治疗(每周给药少于2~3次)有发生免疫反应的可能性(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并告诫病人注意避免间断服药。 利福平有诱导肝酶包括γ-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的特性、有用利福平治疗发生卟啉症恶化的个案报道。 异烟肼:慢性肝病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异烟肼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有时异烟肼治疗可发生严重甚至是致死性药物性肝炎、在治疗几个月后也可发生。发生肝炎的危险性与年龄相关,因此,应监测肝炎的前驱症状如疲乏无力、全身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如有上述症状出现或检测到提示肝细胞受损的征象,应立即停药,因继续用药可引起更严重的肝损害。 2、有精神病或癫痫病史者慎用。 |
警告:利福布汀胶囊不能用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感染的预防。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单独服用利福布汀有可能导致肺结核发展成为对利福布汀和利福平都具有耐药性。没有证据表明利福布汀可以有效预防结核杆菌。 其他注意事项:由于利福霉素类对肝药酶有诱导作用,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本品可能导致白细胞和血小板数减少,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常规检查。 偶见肌炎和眼色素层炎,如病人发现与这些疾病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告诉医生。 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橙红色。 可能影响口服避孕药的功效,服药期间采用其他方法避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