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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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篇含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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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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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25 |
国药准字H2005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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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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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通常体重大于50公斤者,每次2片,每日一次,连续用药到细菌阴转,临床症状获最大程度改善为止,或遵医嘱。 |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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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异烟肼、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可能的不良反应,恶心、腹胀、胃灼热、胃痛、食欲减退、腹泻或便秘、呕吐、糜烂性胃炎和便潜血(直到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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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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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结核病。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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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资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每日或间断服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 *轻微、自限性的皮肤反应。典型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皮疹、较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并不常。 *胃肠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和腹泻。曾有利福平治疗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应监测肝功能。 *可发生血小板减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与利福平间歇治疗有关,如有紫癜发生,立即停药,则紫癜可消失,若出现紫癜后继续用药,有报道引起脑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水肿、肌无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疗期间也有少数病人发生。 下列反应常发生于利福平间歇治疗期间,很可能与免疫有关: *流感样综合症包括发热、寒战、头痛、头晕和骨痛等症状发作,常见于间歇治疗后第3~6个月。发生频率不一,若利福平剂量<25mg/kg,每周给药一次者的间歇发生率可达50%。 *气短和喘鸣。 *血压降低和休克。 *急性溶血性贫血。 *急性肾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肾小管坏死或急性间质性肾炎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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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任一成份均可致肝功能损害,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功能。 利福平:肝功能受损患者仅在必须时才服用本品,且应在严密医学监测下谨慎用药,密切监测肝功能特别是SGPT和SGOT,在治疗前应检查肝功,然后,治疗期间每2~4周复查一次,如有肝细胞受损征象出现,应立即停用利福平。 某些病例在利福平治疗早期,由于利福平和胆红素在肝细胞水平上竞争排泄通道,可发生高胆红素血症。个别报道认为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增高本身并不是中断治疗的指征。然而,重复检测仍增高者。应结合病人临床情况考虑停药。 因为利福平间歇治疗(每周给药少于2~3次)有发生免疫反应的可能性(见不良反应),应密切监测,并告诫病人注意避免间断服药。 利福平有诱导肝酶包括γ-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的特性、有用利福平治疗发生卟啉症恶化的个案报道。 异烟肼:慢性肝病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异烟肼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有时异烟肼治疗可发生严重甚至是致死性药物性肝炎、在治疗几个月后也可发生。发生肝炎的危险性与年龄相关,因此,应监测肝炎的前驱症状如疲乏无力、全身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如有上述症状出现或检测到提示肝细胞受损的征象,应立即停药,因继续用药可引起更严重的肝损害。 2、有精神病或癫痫病史者慎用。 |
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本品含有阿司帕坦,因此,本品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1.77G的蔗糖,约相当于3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胀,应通知您的医生,这通常是一些严重病症的表现。如疼痛在3天内不减轻,请咨询医生,查出引起疼痛的真正原因。勿与含酒精的饮料一起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