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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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氯噻嗪。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1种非必需氨基酸——精氨酸和5种维生素。(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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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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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3 |
国药准字H200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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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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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 (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小儿常用量: 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 3、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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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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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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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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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大多不良反应与剂量和疗程有关。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噻嗪类利尿药排钾作用有关,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噻嗪类特别是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量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虑过率降低。上述水、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 2、高糖血症: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3、高尿酸血症: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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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高钙血症。 (6)低钠血症。 (7)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8)胰腺炎。 (9)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10)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 (2)血糖。 (3)血尿酸。 (4)血肌酶,尿素氮。 (5)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8、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9、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10、药物过量:应尽早洗胃,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访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1.未满7岁的婴幼儿须在医生指导监督下服用。 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 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哟品种含维生素B2的缘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