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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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氯噻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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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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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3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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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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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 (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小儿常用量: 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 3、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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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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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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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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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水肿性疾病:排泄体内过多的钠和水,减少细胞外液容量,消除水肿。常见的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肾上腺皮质激素和雌激素治疗所致的钠、水潴留。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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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大多不良反应与剂量和疗程有关。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低钾血症较易发生与噻嗪类利尿药排钾作用有关,长期缺钾可损伤肾小管,严重失钾可引起肾小管上皮的空泡变化,以及引起严重快速性心率失常等异位心率。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噻嗪类特别是氢氯噻嗪常明显增加氯化物的排泄。此外低钠血症亦不罕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加重肾损害。脱水造成血容量和肾血流量减少亦可引起肾小球虑过率降低。上述水、电解质紊乱的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极度疲乏无力等。 2、高糖血症:本药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此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3、高尿酸血症: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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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高钙血症。 (6)低钠血症。 (7)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8)胰腺炎。 (9)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10)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 (2)血糖。 (3)血尿酸。 (4)血肌酶,尿素氮。 (5)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8、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9、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10、药物过量:应尽早洗胃,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访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