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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洛芬

酮洛芬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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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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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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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酮洛芬
酮洛芬
连花清咳片
连花清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568

国药准字Z202000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酮洛芬片、酮洛芬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3次。 酮洛芬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 2、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酮洛芬缓释片: 口服:成人一次75mg(1片),一日2次。 酮洛芬缓释胶囊: 成人,用餐时口服。常用量为: 1、每日2次,每次75mg(1粒)或0.1g(1粒)。 2、每日1次,每次0.2g(75mg3粒;0.1g2粒;0.2g1粒)。 酮洛芬凝胶: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副作用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留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 2、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成分

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6、肝肾: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7、血液系统: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8、其它: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留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 (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 (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的测定结果。 3、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4、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 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8、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尤其大于70岁者,开始可用半量,如无效且耐受好,可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但应密切监护。 10、药物过量: 服用常规剂量的5-10倍可导致嗜睡、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大剂量的酮洛芬可引起呼吸抑制和昏迷。胃肠道出血、低血压、高血压或急性肾功能衰竭也可发生,但较少见。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碳、抗酸药或(和)利尿剂,并给予检测及其他支持治疗。 11、酮洛芬凝胶: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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