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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洛芬

酮洛芬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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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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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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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酮洛芬
酮洛芬
卡维地洛片
卡维地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生产企业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568

国药准字H2000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酮洛芬片、酮洛芬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3次。 酮洛芬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 2、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酮洛芬缓释片: 口服:成人一次75mg(1片),一日2次。 酮洛芬缓释胶囊: 成人,用餐时口服。常用量为: 1、每日2次,每次75mg(1粒)或0.1g(1粒)。 2、每日1次,每次0.2g(75mg3粒;0.1g2粒;0.2g1粒)。 酮洛芬凝胶: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副作用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留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 2、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成分

酮洛芬片、酮洛芬肠溶胶囊、酮洛芬缓释片、酮洛芬缓释胶囊: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6、肝肾: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7、血液系统: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8、其它: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留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 (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 (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的测定结果。 3、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4、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 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8、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尤其大于70岁者,开始可用半量,如无效且耐受好,可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但应密切监护。 10、药物过量: 服用常规剂量的5-10倍可导致嗜睡、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大剂量的酮洛芬可引起呼吸抑制和昏迷。胃肠道出血、低血压、高血压或急性肾功能衰竭也可发生,但较少见。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碳、抗酸药或(和)利尿剂,并给予检测及其他支持治疗。 11、酮洛芬凝胶: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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