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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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酪酸。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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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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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54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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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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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支),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支),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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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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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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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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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的肝昏迷。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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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下降及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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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药物过量:大剂量可出现运动失调、肌无力、血压降低、呼吸抑制。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