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后早期及婴幼儿手术后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以及可能有钾潴留时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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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氯化钠、乳酸钠、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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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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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48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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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后早期及婴幼儿手术后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以及可能有钾潴留时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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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500-1000ml静脉点滴。给药速度为每小时300-500ml(每分钟约80-130滴),小儿每小时50ml-100ml,并按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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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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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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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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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后早期及婴幼儿手术后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以及可能有钾潴留时的水分和电解质的补充。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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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速大量给药时,有可能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末梢水肿、水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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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高乳酸血症、心机能不全、重症肝障碍、高钾血症(少尿、艾迪生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等)、糖尿病、因阻塞性尿路疾患而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 2、使用上的注意 (1)最好在患者的尿量为1日500ml或每小时20ml以上时使用本品。 (2)防止感染(对患者皮肤和器具消毒)。 (3)在寒冷季节,最好将药液温暖至体温后再使用。 (4)开封后立即使用,禁止使用残液。 3、取用注意 (1)注射针应垂直刺入橡胶塞的○记号中。斜刺有可能会使注射针穿透容器颈部,导致漏液。 (2)当外包装内发现水滴或内容液着色、混浊时,严禁使用。 (3)容器的液面刻度仅作大致的参考。 4、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5、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降低,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且注意减量。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