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尤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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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乳酸钠、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CaCl2·2H2O)、D-山梨醇。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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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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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08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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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尤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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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0-1000ml,按年龄、体重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给药速度为成人每小时300-500ml。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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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乳酸血症患者及高钾血症、少尿、艾迪生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及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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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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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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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尤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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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快速大量给药时,可能出现肺水肿、脑水肿、肢体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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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重症肝功能障碍、因阻塞性尿路疾病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慎用。 2、用药时根据临床需要可作下列检查及观察: (1)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检查。 (2)血清钠、钾、钙、氯浓度测定。 (3)肾功能测定,包括血尿素氮、肌酐等。 (4)血压。 (5)心肺功能状态,如浮肿、气急、紫绀、肺部啰音、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返流等,按需作静脉压或中心静脉压测定。 (6)肝功能不全表现,如黄疸、神志改变、腹水等。 3、应严格按照需要用药,防止体液形成新的不平衡。注意给药速度不能过快。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溶液是否浑浊、絮状沉淀、异物及瓶盖松动、裂纹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中毒症者可能加剧水肿、增高血压。 6、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隐匿性心肾功能不全,应慎用。 8、药物过量:过量时可能形成水肿或体内离子失去平衡。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