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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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每粒含无水茶碱、愈创甘油醚。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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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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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86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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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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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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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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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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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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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微的恶心、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皮肤过敏症状,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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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应慎用。 3、吸烟者对茶碱的肝代谢增多,需增加用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无明确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报道。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