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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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每粒含无水茶碱、愈创甘油醚。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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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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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8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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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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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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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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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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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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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微的恶心、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皮肤过敏症状,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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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应慎用。 3、吸烟者对茶碱的肝代谢增多,需增加用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无明确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报道。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