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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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每粒含无水茶碱、愈创甘油醚。 |
赤芍、土鳖、穿山甲、(炮)、桃仁、石韦、夏枯草、白芷、黄芪、鹿衔、牡蛎(煅)、通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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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星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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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86 |
国药准字Z1999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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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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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每6-8小时一次。 |
饭后服,一次5粒,一日3次,1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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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
个别患者出现上腹部不适、隐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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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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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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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微的恶心、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皮肤过敏症状,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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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应慎用。 3、吸烟者对茶碱的肝代谢增多,需增加用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无明确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报道。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