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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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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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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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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鸿茅药酒
鸿茅药酒
主要成分

丙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甘氨酸;谷氨酸;胱氨酸;精氨酸;亮氨酸;门冬氨酸;异亮氨酸;组氨酸;色氨酸;丝氨酸;苏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脯氨酸。

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附子(制)、厚朴、陈皮、五味子、牛膝、枳实(炒)、高良姜、山柰、款冬花、小茴香(盐炒)、桔梗、熟地黄、九节菖蒲、白术(炒)、槟榔、甘草、当归、秦艽、红花、莪术、莲子、木瓜、麦冬、羌活、香附(炒)、肉苁蓉、黄芪、天冬、桃仁、栀子(炒)、泽泻、乌药、半夏(制)、天南星(制)、苦杏仁(去皮、尖)、茯苓、远志、淫羊藿(炒)、三棱(醋制)、茜草、砂仁、肉桂、白豆蔻、红豆蔻、荜茇、沉香、豹骨、人工麝香、红曲。辅料为白酒、红糖、冰糖。

生产企业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900

国药准字Z150207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用法用量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肝昏迷和无条件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药理作用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沉淀请摇匀服用。 14.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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