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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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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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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维C银翘片
维C银翘片
主要成分

丙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甘氨酸;谷氨酸;胱氨酸;精氨酸;亮氨酸;门冬氨酸;异亮氨酸;组氨酸;色氨酸;丝氨酸;苏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脯氨酸。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生产企业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900

国药准字Z200131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肝昏迷和无条件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理作用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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