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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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甘氨酸;谷氨酸;胱氨酸;精氨酸;亮氨酸;门冬氨酸;异亮氨酸;组氨酸;色氨酸;丝氨酸;苏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脯氨酸。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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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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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900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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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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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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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昏迷和无条件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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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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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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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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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成人:根据病人的需要,每24小时可输注500-1000mL。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5%为一日50mL/kg;8.5%为一日29mL/kg;11.4%为一日23mL/kg,约合0.4g氮/kg。一般剂量为一日输入0.15-0.2g氮/kg。新生儿和儿童:遵医嘱使用。本品5%与8.5%可经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输注,11.4%单独应用须经中心静脉输注,但与其它营养制剂混合使用也可经周围静脉输注。使用本品时输注速度应缓慢。一般本品5%1000mL适宜输注时间为5-7小时,约每分钟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适宜输注时间至少是8小时,约每分钟30-40滴。本品和脂肪乳注射液(英脱利匹特)可通过Y型管混合后输入体内。两种输液通过同一输液管输入静脉时,可降低本品的渗透压,从而减少经周围静脉输注而可能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同时应根据需要调整各溶液的滴速。为使氨基酸在体内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质,应同时给予足够的能量(如:脂肪输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适量的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一般情况下推荐的非蛋白热卡和氮之比为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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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