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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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明胶肽。 |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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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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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5 |
国药准字Z52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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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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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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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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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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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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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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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7、儿童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8、老年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