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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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明胶肽。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其为一种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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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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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5 |
国药准字H2004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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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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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次。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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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后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粪便染成黑色,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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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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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遵医嘱。儿童用药: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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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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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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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7、儿童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8、老年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1.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铋浓度超过0.1μ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服药前后半小时和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制酸药和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及其他碱性药物,因牛奶和制酸药可干扰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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