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明胶肽。 |
本品主要成份曲安奈德。 |
|
| 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5 |
国药准字H2005117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仅用于鼻腔喷雾。使用前请充分振摇瓶体,并详见使用图解说明。成年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两喷(220微克/日)。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一喷(110微克/日)。老年人用量同成年人,或遵医嘱。为达到最佳疗效,应有规律用药。最高疗效未必会在头数次使用中达到。 |
|
|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该药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子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
| 药理作用 |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7、儿童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8、老年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喷入眼睛;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长期连续使用;6.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