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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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明胶肽。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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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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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5 |
国药准字Z51020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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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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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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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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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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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也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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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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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7、儿童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8、老年用药: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