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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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米非司酮,双炔失碳酯。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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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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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6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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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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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上午空腹或进餐2小时后口服,服药后禁食1小时。一次一片,每日一次,连服二日。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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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有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血管疾病、青光眼、哮喘、凝血机制障碍、长期服用可的松者禁用。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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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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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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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度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和下腹痛等不适感。偶可出现皮疹。服用米索前列醇后可有腹痛,部分妇女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手足发痒、发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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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须与米索前列醇片配伍,单独使用无效。在服本品二天后,第三天上午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片,服药后禁食1小时。一次三片(0.6mg),门诊观察6小时。 2、必须确诊为宫内妊娠,且停经天数≤49天,胎囊平均直径B超不应>20mm,才可以使用本品。 3、本品配伍米索前列醇片终止早孕时必须医生处方。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经过培训的医生负责指导下使用。 4、服药者必须详细了解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5、服药后8-15天到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配合B超,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 6、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清宫手术终止妊娠。 7、有长期吸烟史的妇女,使用本品前向医生讲明。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