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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颗粒

川贝枇杷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川贝枇杷颗粒具有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的功效,用于感冒咳嗽 。其主要成分包括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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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川贝枇杷颗粒
川贝枇杷颗粒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73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川贝枇杷颗粒具有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的功效,用于感冒咳嗽 。其主要成分包括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川贝枇杷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不适、头晕、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因此,在使用川贝枇杷颗粒时,需要注意这些可能的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川贝枇杷颗粒具有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的功效,用于感冒咳嗽 。其主要成分包括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适用于风热咳嗽,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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