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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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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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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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422 |
国药准字H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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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本品为钙拮抗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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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
按下述方法服用,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每日80~120mg(4-6片),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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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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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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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2)动物实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畸性。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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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本品为钙拮抗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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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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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9、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