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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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硫酸链霉素。 | 主要成份为西达本胺。 | |
| 生产企业 | 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320 | 国药准字H201401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 西达本胺片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有关本品用药后长期生存方面的获益尚未得到证实,随机对照设计的确证性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 | |
| 用法用量 | 用法:肌肉注射。 1、成人常用量: (1)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 (2)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 (3)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 (4)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日。 (5)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或1次0.75g,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次。 (6)布鲁菌病,每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3、肾功能减退患者: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肌酐清除率>50-90ml/min,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 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 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标准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0.85或(140-年龄)×标准体重(kg)/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0.85。 | 本品需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 |
| 副作用 | 对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西达本胺片单药在PTCL患者中的安全性数据,主要来源于一项关键性、单臂、开放、II期临床试验(N=83)和一项探索性、单臂、开放、II期临床试验(N=19)。在PTCL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中,患者采用每周服药两次、每次30MG的给药方式,平均治疗时间为4.4月(范围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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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 西达本胺片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有关本品用药后长期生存方面的获益尚未得到证实,随机对照设计的确证性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 | |
| 药理作用 | 1、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少数可产生血液中尿素氮及肌酐值增高。 2、影响前庭功能时可有步履不稳、眩晕等症状;影响听神经出现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 3、部分患者可出现面部或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 4、偶可发生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嗜睡、软弱无力、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症状。 5、偶可出现皮疹、瘙痒、红肿。少数患者停药后仍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 目前西达本胺尚未进行正式人体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体外研究显示西达本胺对人肝微粒体CYP450酶各主要亚型均无明显的直接抑制作用。对CYP1A2,CYP2B6,CYP2C9,CYP2C19,CYP2E1的直接抑制作用IC50值均大于30µM,对CYP2C8,CYP2D6,CYP3A4(睾酮作为底物)和CYP3A4(咪达唑仑作为底物)的直接抑制作用IC50值分别为4.33,14.9,6.27和2.8µM,高于本品临床推荐剂量下的稳态峰浓度(0.14µM)。体外采用人肝细胞进行CYP450酶诱导试验结果显示,在0.1µM浓度下,西达本胺对肝细胞CYP3A4和CYP1A2均无诱导作用。在0.5和3µM浓度下,对CYP1A2的诱导作用分别约为阳性对照的30.2-41.7%和67.74-84.9%,对CYP3A4无影响。在本品联合紫杉醇和卡铂以非小细胞肺癌为适应症的IB期临床研究中观察到,西达本胺对紫杉醇(CYP3A4的底物)的体内药代动力学参数无明显影响,紫杉醇或卡铂对西达本胺的体内动力学参数也无明显影响。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链霉素: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3、疗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4、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D类,即对人类有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据报道孕妇应用本品后曾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因此妊娠妇女在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本品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8、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9、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链霉素。 | 一般注意事项血液学不良反应服用西达本胺片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白细胞计数减少、血红蛋白浓度降低等血液学不良反应。在西达本胺片单药治疗PTCL的探索性和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中(N=102),51例(50.0%)患者发生血小板计数减少,38例(37.3%)患者发生白细胞计数减少,19例患者(18.6%)发生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9例(8.8%)患者发生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其中≥3级的血小板计数减少、白细胞计数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分别为24例(23.5%)、13例(12.7%)、10例(9.8%)和5例(4.9%)(详见【不良反应】表1)。大约75%的首次血液学不良反应出现在服药后的六周内。在服药过程中,建议每周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当出现≥3级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应进行对症处理和暂停用药,至少隔天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待相关血液学不良反应缓解至用药条件后可以恢复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处理和剂量调整)。肝功能异常在西达本胺片单药治疗PTCL的探索性和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中(N=102),观察到有部分患者出现肝功能检测指标异常,包括7例(6.9%)γ-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