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也用于脂肪肝、高血压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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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 |
赤芍、土鳖、穿山甲、(炮)、桃仁、石韦、夏枯草、白芷、黄芪、鹿衔、牡蛎(煅)、通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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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星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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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420 |
国药准字Z1999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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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也用于脂肪肝、高血压症的辅助治疗。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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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0g,一日1.5-3g。 |
饭后服,一次5粒,一日3次,1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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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上腹部不适、隐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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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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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也用于脂肪肝、高血压症的辅助治疗。 |
活血化瘀,清热通淋,用于慢性前列腺炎属瘀血阻滞兼湿热内蕴证,症见;尿频、尿急、余沥不尽、会阴、下腹或腰骶部坠胀疼痛,或尿道灼热,阴囊潮湿,舌紫暗或瘀斑,舌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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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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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2、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