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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瘟止痛十一味丸

清瘟止痛十一味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亚玛”病,偏正头痛,胸热,肾寒,全身麻木疼痛,疮伤,瘟疫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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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瘟止痛十一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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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瘟止痛十一味丸
清瘟止痛十一味丸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土木香、苦参、山柰、悬钩子木、诃子、栀子、川楝子、制草乌、多叶棘豆、石菖蒲、麝香。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生产企业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108

国药准字H201933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亚玛”病,偏正头痛,胸热,肾寒,全身麻木疼痛,疮伤,瘟疫热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7-13粒,一日1-2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孕妇忌服。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用于“亚玛”病,偏正头痛,胸热,肾寒,全身麻木疼痛,疮伤,瘟疫热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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