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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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柿蒂、大黄、冰片、芒硝、田螺壳(炒)、橄榄核(炒炭)。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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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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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41 |
国药准字Z37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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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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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3次,使用前可以花椒水或温开水坐浴,七天为一疗程或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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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史者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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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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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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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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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见“不良反应”)。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 7、因使用本品时低温可致喉痉挛,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