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癌、肝癌等晚期癌症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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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乌、草乌。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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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北杰集团关东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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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717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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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癌、肝癌等晚期癌症的疼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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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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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乌头类生物碱过敏者禁用。 2、对严重心律失常者,不建议使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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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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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胃癌、肝癌等晚期癌症的疼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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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使用本品每日剂量在4ml范围内,均有良好的耐受性。尚未见副作用和相关不良反应的报告。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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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婴幼儿和孕妇人群,未进行过充分的临床研究,应严格遵循医嘱,谨慎用药。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