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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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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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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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57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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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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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法可林滴眼液: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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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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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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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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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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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 2、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