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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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黄芪。辅料为蔗糖、食用香精、纯化水、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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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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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57 |
国药准字Z320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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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补血养气,固本止汗。用于气虚血亏,表虚自汗,四肢乏力,精神不足或久病衰弱,脾胃不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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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法可林滴眼液: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早晚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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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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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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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补血养气,固本止汗。用于气虚血亏,表虚自汗,四肢乏力,精神不足或久病衰弱,脾胃不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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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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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 2、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