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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盏细辛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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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盏细辛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灯盏细辛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液
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灯盏细辛经提取酚类成分制成的灭菌水溶液。主要含野黄苓苷(C21H18O12)和总咖啡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生产企业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20

国药准字J2015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1、静脉注射,一次20-40ml,一日1-2次,用0.9%氯化钠注射夜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2、肌内注射,一次4ml,一日2-3次。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对含有灯盏细辛的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对灯盏花素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4、对野黄芩苷或咖啡酸酯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5、对灯盏细辛过敏者禁用。 6、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 7、活动性出血患者(如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禁用。 8、月经期患者禁用。 9、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10、孕妇禁用。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潮红、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憋气、心悸、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其他不良反应:寒战、发热、高热、乏力、多汗、恶心、呕吐、胸闷、头晕、头痛。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配制后以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6、本品在酸性条件下,其酚类成分可能游离析出,故静脉滴注时不宜和其他酸性较强的药物配伍。 7、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刻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并加强监测。 8、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为降低出血风险,建议本品与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加强监测。 11、有与本品有关的肝功能异常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 12、禁止与喹诺酮类、西汀类、替汀类、脑蛋白水解物、维生素C药物、含镁或铜等金属离子的药物混合使用,可能会产生浑浊、沉淀或使药液产生异常颜色而发生意外。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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